[公告] 有關參加106年度校長主任甄選國小候用主任儲訓及主任介聘資格案,詳見內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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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5年9月26日教研展字第1051600486號函暨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辦理。
二、國家教育研究院考量每年1月至7月間須配合國中教育會考、教師資格檢定及多項考試命題與閱卷工作,提供闈場及宿舍使用,加以每年受各縣市委託辦理之國小主任儲訓人數眾多,國小主任儲訓班自106年度起調整辦理時程為106年10月11日至11月17日,合先敘明。
三、另查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第10條規定,參加國民中、小學校長、主任甄選合格,經儲訓期滿成績考核及格者,發給證書,分別取得參加校長遴選或受聘主任之資格。
四、綜上,貴校教師參加106年校長主任甄選合格後,需完成國家教育研究院儲訓合格取得證書,始具參與主任介聘與受聘主任之資格。